常见问题

离婚协议书包含哪些内容

作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1-13点击:170
离婚协议书包含哪些内容 在现实生活中,当夫妻之间的感情走到尽头的时候,双方是可以协商签订离婚协议书的。那么离婚协议书包含哪些内容?夫妻如何申请协议离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诉宁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台州侦探取证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协议书包含哪些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二、夫妻如何申请协议离婚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三、夫妻的离婚协议书如何查档  夫妻的离婚协议书可以到当地的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查档。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如果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可以持有效证件到婚姻登记处查阅。  婚姻登记档案属于个人隐私,民政局有权为每一个办理婚姻登记的人保密。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如果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地方国家档案馆,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到档案馆查询。一般情况下,他人不可以查阅别人婚姻登记档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司法解释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范文,主要内容有: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小孩抚养权的归属、小孩抚养费金额及其交付方式、财产分割等。其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等相关法律。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离婚时,对有关财产分割、债务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分割的相关情况进行明确规定的法律性文书。在司法实践中,双方都应当严格遵守协议文书中的相关条款,并按照司法判决的结果来进行落实和执行,如果一方协议丢失,可以到民政机关的婚姻登记部门查阅。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协议书包含哪些内容的相关知识,离婚协议书是在协议离婚中必须具备的材料,而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也需要我们在离婚的时候达成协议,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新闻资讯